听取和审议同级政府审计报告,对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开展整改监督,是人大常委会依法开展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重要方式。近年来,富阳区人大常委会结合工作实际,针对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从机制、制度的角度出发,树立“靶向思维”,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回音”。
一是提前谋划定向督,解决督什么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采用“解剖麻雀”的方式进行监督,每年提前对接审计部门,全面梳理审计查出的问题,结合往年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将问题比较集中、反复出现、资金规模较大、社会关注度高、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连的问题作为监督的重点,借力审计部门的专业力量开展专项监督,并要求向常委会汇报专项监督情况。
二是多方发力联动督,解决怎么督的问题。针对审计工作报告查出的问题,与区审计局联动发力,充分发挥区人大“财经审查小组”、区级财经审查专家等力量,通过现场查阅资料、部门座谈等方式,对历年来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着重从政策制定、体制机制、制度执行、预算管理、项目管理、绩效管理、监督检查、责任落实等环节,深入查找原因,分析问题根源。
三是以查促改跟踪督,解决怎么闭环的问题。要求审计部门督促整改责任单位作出情况说明,明确整改时限,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为确保监督实效,采取跟踪督办、遴选典型部门专题报告、现场满意度测评等多种方式,寸步不让推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对历年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召开专题督查会,听取各有关单位整改情况汇报,要求逐条制定方案及计划,明确时间表,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销号清零,形成闭环、取得实效,并定期向区人大常委会反馈进展情况,确保审计整改在人大监督下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