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青岛市人大常委会按照“高峰引领、特色支撑”思路,不断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机制,着力打造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的青岛高地。
依托“国字号”带动实现新发展。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支持我省首个、也是唯一一个“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黄岛区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促进其在建机制、布网络、求实效上下功夫,不断提升特色水平。两年来,黄岛区共上报立法建议831条,74条被全国人大常委会采纳,多次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记者会上点名表扬。
依托国家级基层立法联系点资源优势,市人大常委会总结出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经验,在市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全面推广,促进联系点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联系点数量由10个拓展到35个,实现了从镇街、社区到基层司法执法单位、商协会、律师事务所的广覆盖。
开门立法畅通“民意直通车”。“我们注意到,新修改的立法法增加专条对基层立法联系点进行规定,在征求意见稿中这条表述是‘广泛征求基层群众和有关方面对法律草案和立法工作的意见’,最终通过的法律中将‘广泛征求’修改为‘深入听取’,这个调整非常符合联系点定位。”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处长张波说。
实践中,市人大常委会落实立法法要求,深入基层一线,现场看、当面听、直接问,并且把抽象条文用讲故事的形式解读出来,有效引导群众提出建议。通过“深入听取”方式,群众提出的“房主应参与分享老建筑的保护与利用收益”“运用信息化手段讲好老建筑故事”等建议被《青岛市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条例》研究吸纳;“在农村兼职督学选聘上发挥乡村贤达作用”“细化对兼职督学保障措施”的建议被写进《青岛市教育督导条例》……“看到自己提出的建议变成法规里的一个词、一句话,大伙儿都很高兴。”平度市新河镇立法联系点一位群众开心地说。
向“立法前”“立法后”两端延伸。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拓展基层立法联系点功能,向“立法前”“立法后”两端延伸,在立法前问需于“点”、立法中问计于“点”、立法后问效于“点”。在开展《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时,通过多种方式组织联系点提出意见,为客观准确评价法规质量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在《青岛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施行前,专门到联系点开展普法宣传,为群众答疑解惑,执法部门在随后查处重庆南路一处违法搭建时,仅通过下达通知书和约谈,就顺利拆除2000余平方米违建。执法人员感慨,借助联系点“以点带面”进行普法宣传,大大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提升了城市治理法治化水平。
促进联系点“家站点”双提升。“工作中,我们将基层立法联系点和代表‘家站点’工作深度融合、共同推进,实现优势互补、共同提升。”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主任张桂芹介绍。
两年间,市南区湛山社区克服地处老城区、办公场所面积有限的困难,将联系点面积增加到200余平方米,同时推动联系点与代表联络站、社情民意收集、矛盾调处、宣传教育、12345问题收集研判等功能一体化建设,丰富了基层民主的路径渠道。
湛山社区是联系点、“家站点”融合发展的一个缩影。今年新设立的15个“家站点”融合型联系点和具备条件的10个街道、社区联系点,正在加速实现融合,一批联系服务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实践平台正在逐步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