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富阳区人大常委会富春街道工委探索建立“135”工作法,推动“人大+法检”助力基层治理工作,进一步激发人大代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活力,加强与法检部门合作,有效整合调解资源,强化调解职能,形成工作合力,推进建立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机制。
一是锚定“1”个中心,紧扣为民“落脚点”。人大富春街道工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调解工作理念,出台《富春街道“代表赋能 平安富春”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方案》。成立富春街道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领导小组,人大街道工委主任任组长,下设联合调解办公室。同时,人大街道工委根据“选区+专业”,从各级人大代表中抽调了35位专业技能、本职工作对口的代表组建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人大代表名录库,会同法院、检察院共同解决“两代表一委员”线下走访、代表“联民桥”系统线上接待、“共享法庭”和“检察e站”联络站点等渠道收集到的矛盾纠纷事项。
二是依托“3”大抓手,奏响协同“交响曲”。以联席会议为抓手。每季度召开人大与法检部门联席会议,共同研究探讨前期处理纠纷案件中碰到的问题和整个调解工作中可改进的环节、注意事项,并对下一季度的工作方向和重点内容进行提前谋划,提高纠纷解决的效率。以调解协作为抓手。人大与法检部门共同参与调解工作,人大代表发挥群众基础好、威望高、资源丰富的优势,法院、检察院提供法律支持和业务指导,确保调解工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形成优势互补。以司法监督为抓手。人大对法院、检察院的司法活动进行监督,确保其依法公正行使职权。法院、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可以征求代表意见和建议,形成良性互动。
三是打造“5”级流程,落实调解“全闭环”。建立“案件受理-案件分配-调解实施-协议签订-协议履行”五级流程。联合调解办公室对纠纷案件进行初步审查,并根据案件性质、涉及领域、发生区域等因素,从人大代表调解名录库里选取相关代表,联合法院、检察院组成联合调解小组进行处理。调解小组积极了解纠纷情况,提出调解方案,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一致,达成调解协议的,由联合调解办公室协助双方当事人签订书面调解协议。人大代表对协议履行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对于未履行或履行不到位的,联合法检部门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调解成功率达到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