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张哲峰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金文杰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余晟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郭志平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邵景腾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叶青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施迎华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陆俊杰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