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杭州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立法背景、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市公安局就法规宣传贯彻工作情况等作了介绍。《规定》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规定》共二十五条,不分章节,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原则、部门职责分工、安全等级管理、安全工作方案、安全许可、临时设施管理、安全检查、应急处置、法律责任以及自发聚集活动的安全管理等内容作了规定。
《规定》在国务院行政法规、省政府规章的基础上,结合杭州实际作了细化补充。一是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对于分散在多个法律文件的相关管理部门职责作了统一梳理,明确职责分工。二是进一步完善安全等级管理。明确承办者应当开展安全等级评估,并编制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三是进一步加强临时设施安全管理。明确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中使用的临时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