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
时代不断演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不断推进,立法保护也必须与时俱进。《条例》的施行,是推进完善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体系的重要举措,也是多年来我市以立法为手段加强历史文化保护进程中的里程碑事件,将有效消除相关保护工作法规依据不足、管理部门权责不清、保护规划编制规范性不够、监管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引导全社会更加重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行所当行、止所当止。
纵观《条例》内容,亮点很多,凸显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创新性、开放性。比如创设历史地段、传统风貌建筑的保护,明确对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活化利用;要求“积极运用数字化等新技术、新方法,开展保护对象的信息采集和分析,实现数据高效归集、共享,并为公众查询历史文化信息等相关内容提供便利”;强调“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鼓励志愿服务组织、社会公益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通过提供技术服务、捐赠、资助、投资等方式,依法参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等等。
城市若无灵魂,宛如“钢筋水泥的丛林”。杭州的灵魂,就在于历史文化名城。“人间天堂”的美誉,不仅来自山水相映、湖城合璧,更源自悠久的历史、丰富的文化——这是一片可以发思古之幽情的土地,这是一座可以感受“郁郁乎文哉”的城市。“江南忆,最忆是杭州。”杭州,是白居易、苏东坡诗里的杭州,是拥有西湖文化景观、中国大运河(杭州段)、良渚古城遗址三大世界遗产的杭州,是实证中华五千年文明史圣地的杭州。无数先贤在杭州这片土地上薪火相传、赓续文脉,创造了丰富的文化瑰宝。丰厚的历史文化,涵养了杭州这座城市的气质,成就了这片土地上人民的美好,激荡起敢为天下先、勇向涛头立的奋斗精神,不断书写出一个个动人心魄、感人至深的杭州故事。
“作为省会城市,杭州应在保护文化遗存、延续城市文脉、弘扬历史文化方面,发挥带头作用,做得更好”“呈现一种历史和现实交汇的独特韵味”“呈现给世界一份别样的精彩”……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展现了对杭州文化建设的深刻洞察、深切关怀,为我们打造一流历史文化名城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正确方向。我们一定要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精准把握“杭州的灵魂是历史文化名城”的深刻内涵,坚决扛起打造一流历史文化名城的使命和责任。我们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杭州的灵魂”,我们要像无数先贤一样当好薪火传人、创造优秀文化,造福当代、泽被后世。